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计算机学院文件
中地大计字[2016]03号
计算机学院教学过程管理中教师职责与问责暂行规定
为了使教学过程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以及保障教学过程管理制度的落实,促使教师能认真按学校与学院要求尽职履责,保障学院教学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提高学院的办学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我国《教育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课程教学基本规范》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院、系安排的教学工作,遵守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服从院、系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 听课制度
第一条 听课制度的建立主要有两个目的:(1)院系领导了解教师和学生课堂教学情况;(2)教研组内部或同行之间相互学习与交流,相互提高教学水平。
第二条 院级领导听课每学期不少于6次;系级领导听课每学期不少于6次;普通教师听课每学期不少于3次。
第三条 院系领导听课主要针对学生反映不好的教师或学生评价系统中打分靠后的老师。帮助找出问题,提出建议,责令其整改。确认是态度问题还是教学水平问题。
第四条 同行之间的听课由系主任安排;安排原则为:教学经验丰富以及教学效果好的老师和入校不到三年的年轻教师之间互相听课;听课除了作好记录外,关键在于听课后相互交流、相互学习;教学经验丰富以及教学效果好的老师要为青年教师做好传帮带的作用。青年教师或教学效果不好的老师要多观摩和多学习。
第五条 每学期最后一周的周四下午,由院组织检查上学期每位老师的听课记录,并作好检查结果的记录,作为考核教师的参考依据。
第三章 教研组研讨制度
第六条 同一门课程的教研组内部或相近课程的教研组之间相互交流和学习是提高教学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七条 教研组讨论每学期不少于3次。要求作好讨论记录;记录中要求有:讨论的主题、时间、地点;每个人的发言;最后的结论;建议拍照片作为痕迹管理。
第八条 每学期最后一周的周四下午,由院组织检查上学期教研组讨论记录,并作好检查结果的记录,作为考核教师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 考试与试卷整理
第九条 出题教师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务处最新试卷模板格式出题;按照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考核标准,试题必须体现课程标准的培养要求,试题难度应适当。
第十条 考试须出AB两套试卷(包括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两卷题量、难度、题型比例、考核范围相同,题目内容不得相同。
第十一条 同一门课程由多名任课教师讲授,须统一指派一名教师出卷。试卷须经过教研组内老师审核,每份试卷经过出题教师、审核教师和系主任签字确认后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印卷。
第十二条对试卷的审核内容包括:
(1)试卷抬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出卷教师是否签字。
(2)试卷分值是否标注,验算试卷分值是否准确(所有试卷满分分值均为100分),题号排列是否准确。
(3)在试卷总体格式上,无答题纸的试卷是否预留了答题的空白,答题纸内容是否与试卷试题对应。
(4)A、B两套试卷试题内容是否雷同,试题相同部分不得超过30%。
(5)题型比例是否得当。
(6)考核标准是否符合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试题难度是否得当,是否符合专业特点。
第十三条出卷教师出卷期间对试卷内容的保密负责,教师不得在考试前将试卷试题内容以复习资料等形式透露给学生;试卷及答案电子文档应设密码口令,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第十四条监考老师严格遵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监考人员守则》。
第十五条 试卷归档要求
(1)A、B试卷——A卷装订在归档试卷里,B卷纸质和电子档由本人和各系教学秘书保存。
(2)标准答案/评分依据——装订在归档试卷里。
注意:①要包括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最好有具体得分点)。
②单独成页,规范打印。
(3)学生答卷——答卷数量与考试人数一致,不能缺失。
老师每道题都有批改;每道题都有得分或失分。
(4)成绩单——成绩单必须是教务管理系统导出的。
有签字、盖章。
平时成绩、考试成绩、总评成绩齐全。
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比例与教学大纲的成绩评定要求一致。
建议不及格和及格、中和良、优秀三部分人数服从正态分布。
(5)考场情况登记表——检查各项签名齐全(学生、监考老师)。
(6)试卷分析总结报告——填写日期要合理(考试结束1周左右)。
第十六条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的周四下午,由院组织检查上学期试卷归档情况,并作好检查结果的记录,作为考核教师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 考核课和课程设计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实践教学基本规范》。
第十八条 考核课和课程设计归档要求。
(1)考核内容——题目、要求等。
(2)评分依据及评分标准,要求以表格形式进行说明和打分。
(3)学生报告或课程论文——核查是否齐全。
(4)老师批阅记录。
①学生报告或课程论文上应该有打出的分数或者等级。
②还要有批阅痕迹(评语)。
(5)成绩单——
①有签字、盖章。
②成绩单与课程论文和报告上分数一致。
③成绩按教学大纲的成绩评定要求执行。
④建议不及格和及格、中和良、优秀三部分人数服从正态分布。
第十九条 每学期开学第三周的周四下午,由院组织检查上学期考核课和课程设计归档情况,并作好检查结果的记录,作为考核教师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 毕业设计
第二十条 严格遵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
第二十一条加强毕业设计过程管理,要求每位指导老师,每周指导学生至少一次,以系为单位组织中期检查每位学生(建议是论文的评阅人检查),并作好记录,作为考核学生和老师的依据;系检查之后两周,院组织中期抽查部分学生,并作好记录,作为考核学生、老师和各系工作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要求
学生纸质论文(两份)。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附件2: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
附件3:毕业设计(论文)导师评语。
附件4:毕业设计(论文)评议员评语。
附件5: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记录及评定表。
题目审批表。
中期检查表(由系保存)。
评分表(不少于5个评委)。
光盘一张。
对于有“推免”资格的毕业生,需要中英文论文各一本,光盘中需包括中英文论文。
具体要求如下:
(1)各项表格中所有栏目内容请详细填写,不能过于简单,签名及日期不能空缺,日期要合理。
(2)附件表格中所有应由老师填写的部分,不能由学生代为填写。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①任务起止日期:须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始2周内由指导老师填写完毕,以2016年为例,2016年1月10日-6月10日。
②系主任签字日期、院长签字日期各系统一,不能空白。
③论文(设计)进程安排时间要合理。
④检查主要参考文献数量及相关性。
附件2: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
①时间:具体写时间点(几月几号),不要写成时间区间。
②指导内容填写完整。
③指导次数:每周至少一次(电话、EMAIL或QQ),每两周至少见面指导一次。
④导师、学生签名分行分指导次数签字,系主任签字。
附件3-4导师评语、评阅人评语
必须包含评语撰写的基本元素,篇幅不宜太短、甚至雷同。
①指导成绩、评阅成绩不能涂改。
②导师、评阅人签字必须手签。
(1) 导师的评语应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①学生在毕业实习( 生产实习)中的表现。工作态度是否认真,工作是否积极,能否按导师指导意见工作,能否独立思考,收集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 或试验、测试数据)是否充足、准确和可靠。动手能力和独立开展科研的能力是否强。
②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表现。是否能独立思考。研究思路(设计思想)和方法是否先进。中外文文献的阅读能力,阅读(翻译)量如何。
③论文(设计)质量。论文(设计)的章节安排,结构是否合理,立论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分析是否深刻、透彻。结构是否严谨,逻辑是否严密,条理是否清楚,文理是否通顺,有无错别字,图表数据是否准确无误等。论文(设计)突出的成果是什么,有何意义。
④论文(设计)需进一步改进之处或缺点是什么。
(2)评阅人的评语应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①该论文(设计)所题有何意义。
②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
③论文(设计)质量。论文(设计)研究思路(设计思想)和方法是否先进,论文(设计)结构是否合理,立论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分析是否深刻、透彻。条理是否清楚,文理是否通顺、简练,有无错别字,图表数据是否准确无误等。论文(设计)所用主要资料是否属于第一性资料(数据)。论文突出的成果是什么,有何意义。
④论文(设计)需进一步改进之处或缺点是什么。
附件5:本科生毕业论文及答辩评定书
(1)答辩记录内容(包括论文内容表述、评委提问及学生回答)要齐全。
答辩委员会评语不能过于简单。
学术委员会处:有“经审定,论文答辩通过”的盖章和学术委员会主席的签字章。
题目审批表:表中要有选题理由及指导老师意见。
(2)中期检查表:
①计划完成时间:与附件1中的任务时间相对应。
②已经完成的内容:包括选题完成、论文提纲撰写、论文初稿撰写等。
③检查老师和指导老师要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价。
第二十三条毕业答辩完毕后三天内,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要求,由老师自检、系内部或各系之间相互检查,院组织抽查三个环节,检查毕业设计归档情况,并作好检查结果的记录,作为考核教师的参考依据。
第七章 问责程序
第二十四条 每年秋季第20周,各系提供一种表格,表格中有每位教师对上述检查结果的记录,评价等级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级别。对于以上教学过程管理中有不合格情况的老师,先由系主任汇报到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然后副院长提交院学术委员会,由院学术委员会全面、客观地了解发生的原因与事实,充分听取本人和他人的申诉,发现有关与事实不符的,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必要的修正。
第二十五条 对于被问责人员的问责情况与事实相符的,根据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性质、情节的轻重及事后的态度等,由副院长将被问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书面提交到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执行何种问责处理。
第八章 问责类型
第二十六条 问责类型如下:
(1)取消年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2)扣除年终绩效奖金。
(3)取消学校教学项目申请资格;取消教学类评奖资格。
(4)学院具有支配权的科研项目的分配(如:高校基金),优先考虑在教学中表现优秀的老师。
(5)对于职称评定,在评委投票前,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向评委汇报每位老师在任现职期间,在教学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
(6)其它未尽问责类型,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计算机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计算机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